一起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2021年8月26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执法人员会同富阳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位于富阳区东洲工业功能区1号路8号的浙江集思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机加工车间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未见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压力测试和泄漏测试区域使用氩气并设置储罐,未设置危化品安全周知卡;使用氧气、乙炔、氩气钢瓶区域未见危化品安全周知卡;铝件抛光区域使用普通电器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对浙江集思铝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富应急责改【2021】JC60号),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浙江集思铝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构成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起使用危险物品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案
2021年8月26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执法人员会同富阳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位于富阳区东洲街道学校沙村五星的杭州富阳华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油漆仓库周围有吸烟现象,氧气瓶存放区域部分气瓶无防倾倒设施,液化石油气存放场所无安全设备设施。执法人员依法对杭州富阳华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富应急责改【2021】JC63号),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杭州富阳华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起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案
2021年8月10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杭州市执法交叉检查移送的线索,依法对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151号的慧而特(中国)餐饮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使用天然气、液氧等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该企业未按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市应急管理局以慧而特(中国)餐饮设备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起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案
2021年8月12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执法人员会同萧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位于萧山区瓜沥镇梅林村的杭州精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甲醇等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现场存放甲醇1.2吨、丙烷400公斤,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杭州精峰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案
2021年7月30日,杭州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的杭州厚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生产车间内工人谢某从事电焊作业,但未取得特种作业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市应急管理局以杭州厚联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起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2021年7月30日,杭州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的杭州兆曜工具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对承租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督促整改,未对承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市应急管理局以杭州兆曜工具有限公司涉嫌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起未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使用危险物品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案
2021年7月7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执法人员对位于桐庐县桐君街道洋洲路108号的浙江国奥家具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油漆喷涂车间使用非防爆电气设施等问题。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浙江国奥家具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三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起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案
2021年6月13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遏重大专家会诊活动移送线索,依法对位于富阳区里山镇里山村的杭州冠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浇包未开展探伤检测。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市应急管理局以杭州冠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涉嫌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起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
2021年6月9日,杭州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光明村的杭州华腾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厂区半露天堆场里储存乙酸(冰醋酸),现场清点8桶(180KG/桶),约1.44吨。乙酸属于第八类危险化学品,具有腐蚀性和易燃性,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针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作出《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市应急管理局以杭州华腾化工有限公司涉嫌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