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安全评价、化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安全标准化咨询、评审、区域风险评估及企业安全技术领域相关服务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省厅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25件,拟修改的7件,予以废止的6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14日
文件的3个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