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助企开门红”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助企开门红”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12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助企开门红”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高水平安全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助企开门红”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1月底前,厅领导率调研服务组分赴各地开展首次“助企开门红”活动;原则上每季度需开展助企服务活动1次以上。
二、活动内容
(一)厅“助企开门红”活动重点面向全省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领域的相关企业。
(二)活动重在精准破解当前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素养水平低、应急处置能力弱等问题,以更加贴心、优质的服务,助推企业提升安全素养、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开门红、开门稳”。
(三)主动到发展困难和面临问题较多的企业,研究和落实帮扶举措,着力破除企业生产经营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政策难题,补齐政策短板;结合当前防疫形势,指导企业慎终如始做好生产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活动方式
(一)现场服务指导。深入企业厂矿车间实地考察调研,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召开现场调研座谈会、征求意见会,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力求当场推动解决。
(二)进企宣传服务。通过进企安全宣传教育、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提升企业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安全技能、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紧盯问题整改。开展助企服务“回头看”,紧盯企业反映的问题,强化责任,及早闭环落实解决;对已解决问题要巩固活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四、活动分组
成立以厅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直属事业单位专家为组员的调研服务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陈 浩
组 员:办公室、基础处、应科院、宣教中心
联系服务地市:杭州市、嘉兴市、衢州市
第二组
组 长:李公杭
组 员:危化处、执法处、应科院
联系服务地市:宁波市、绍兴市、舟山市
第三组
组 长:金 政
组 员:法规处、督查处、应科院
联系服务地市:温州市、金华市、台州市
第四组
组 长:陈玉锋
组 员:指挥中心、救援处、应科院
联系服务地市:湖州市、丽水市
五、活动要求
各调研服务组要按照“高质量、应急味、真效果”的要求,聚焦目标任务,强化服务举措,实打实帮助企业解决安全发展难题、补齐安全生产短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活动见成效。
(一)着力破难解困。要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真正下沉企业一线了解诉求,对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解决时限,对超期未办结的事项列出清单,加快推进,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做好耐心解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注重服务实效。要坚持以质量论英雄、不以数量定胜负,把助企服务作为常态化工作贯穿始终,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帮助企业实现以安全为前提的“开门红”。
(三)切实改进作风。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持轻车简从,厘清亲清政商关系,不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到基层调研时市、县(市、区)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可结合近期岁末年初安全检查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