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执法人员会同临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位于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的杭州杭氧铸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铁水包烘烤场所使用丙烷气体未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烘烤装置未安装防回火装置;未按照规定制定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对杭州杭氧铸造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杭州杭氧铸造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八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构成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一百零一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