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4车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成立于1999年10月,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含氟有机精细化学品的高新技术企业,法定代表人王莺妹。永太科技的主要产品类别包括液晶化学品、医药化学品、农药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是国内产品链最完善、产能最大的氟精细化学品生产商之一。永太科技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临海园区现共计有3个厂区:一厂区、二厂区、三厂区(永太药业及仓储厂区)。其中,①一厂区占地面积约4.7万m2(69.5亩),建筑面积约3.5万m2,主要生产氟苯系列精细化学品,公司总部在一厂区,目前产品主要包括:年产150吨对氟苯酚、699吨2,3,4-三氟硝基苯、1626吨2-氟-3-氯硝基苯、1377.71吨邻氟硝基苯、447.75吨对氟硝基苯、200吨2,4-二氟硝基苯、1434吨2,6-二氯氟苯、679吨2,4-二氯硝基苯、1749吨2,4-二氯-3-氟硝基苯、100吨2,3,4,5,6-五氟苯腈、150吨DFBN(3,4-二氟苯腈)、500吨DFBA(2,6-二氟苯甲酰胺)、100吨PFBN(对氟苯腈)、25吨3,4,5-三氟苯胺、20吨3,5-二氟苯胺以及2225吨/年氟苯系列产品包装。②二厂区占地面积约10.9万m2(163.5亩),建筑面积约9.5万m2,目前产品主要包括:100吨/年3,4-二氯溴苯、50吨/年3,4-二氟溴苯、160吨/年3,5-二氟溴苯、500吨/年3,4,5-三氟溴苯、100吨/年2,3-二氟苯乙醚、50吨/年4-溴-3-氟苯甲醛、300吨BFAA(2-溴-4-氟乙酰苯胺)、160吨/年索非布韦关键中间体(五氟溴苯)、100吨/年4-溴-2,6-二氟苯甲酰氯、100吨/年DBN。③三厂区占地面积约5.4万m2(81.4亩),建筑面积约5.6万m2,包括永太药业年产30亿片(粒)出口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以及为一厂区、二厂区提供仓储设施等。企业于2021年8月20日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变更换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1]-J-0941,许可范围为:一厂区:年产2,4-二氯硝基苯679吨、压缩氮80Nm3/h;年副产:80%硫酸618吨;年回收:85%硫酸1575吨、二氯甲烷1000吨。二厂区:年产:压缩氮300Nm3/h,年副产:溴533吨、醋酸132吨,年回收:甲苯3837吨、甲醇1690吨、石油醚53吨、四氢呋喃1631吨、二氯甲烷1157吨、N,N-二甲基苯胺326吨、草酰氯223吨、环戊基甲醚1411吨、DMF576吨、乙酸乙酯1553吨,有效期至2024年2月28日。 企业根据环保需要,拟在204车间、210车间实施厂区环保提升项目,其中204车间:取消204车间现有产品:年产100吨3,4-二氯溴苯、50吨3,4-二氟溴苯、160吨3,5-二氟溴苯、500吨3,4,5-三氟溴苯及年副产:溴533吨,溴素年使用量由789吨调整为140吨(205车间使用),根据205车间溴素使用情况,拟停用204车间南侧V12154c溴素回收罐(16m3×1,卧式),将V12154a溴素罐(16m3×1,卧式)周转量由38t调整为17t,保留V12154b溴素应急罐(16m3×1,卧式)。①调整后二厂区产品变更为:100吨/年2,3-二氟苯乙醚、50吨/年4-溴-3-氟苯甲醛、300吨BFAA(2-溴-4-氟乙酰苯胺)、160吨/年索非布韦关键中间体(五氟溴苯)、100吨/年4-溴-2,6-二氟苯甲酰氯、100吨/年DBN。②一厂区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不变,二厂区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由年产:压缩氮300Nm3/h,年副产:溴533吨、醋酸132吨,年回收:甲苯3837吨、甲醇1690吨、石油醚53吨、四氢呋喃1631吨、二氯甲烷1157吨、N,N-二甲基苯胺326吨、草酰氯223吨、环戊基甲醚1411吨、DMF576吨、乙酸乙酯1553吨变更为年产:压缩氮300Nm3/h,年副产:醋酸132吨,年回收:甲苯3837吨、甲醇1690吨、石油醚53吨、四氢呋喃1631吨、二氯甲烷1157吨、N,N-二甲基苯胺326吨、草酰氯223吨、环戊基甲醚1411吨、DMF576吨、乙酸乙酯1553吨。③“两重点一重大情况”变更情况:取消204车间3,5-二氟溴苯、500吨3,4,5-三氟溴苯产品生产线使用亚硝酸钠的重氮化反应,取消204车间的溴素回收生产线使用氯酸钠的氧化反应;原203车间/204车间生产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调整后203车间/204车间生产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二厂区各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取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氯酸钠的使用(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由氢、甲醇、甲苯、氯酸钠、硫酸二甲酯、乙酸乙酯变更为氢、甲醇、甲苯、硫酸二甲酯、乙酸乙酯)。企业已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11・20”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浙危化安委办〔2021〕l号)、《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22〕27号)的要求对204车间、210车间环保设施开展一体化设计,环保设施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企业已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环保提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目前204车间原有项目生产装置已拆除完毕,原有产品已停产;涉及停用的特种设备已停用、注销,并取得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公布,安监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改)“第二十七条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销。申请核销重大危险源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载明核销理由的申请书;(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三)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同时204车间停产后,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204车间进行专项安全评价报告,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评估。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现场检查等工作,并依据国家《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等要求,编制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4车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相关领导、专家和企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一并感谢! |
|
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童泽文、姚宏达、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姚宏达、陈科新、刘仕品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姚宏达 |
时间 | 2022年10月1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