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 厂区改造工程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海天气体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持有临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1479937645,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崇文,公司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方大道391号,是台州地区规格最大、品种最全的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企业,同时亦是临海市实力企业,浙江省医用氧生产许可单位、浙江省工业气体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工业气体协会成员。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医疗、化工、电子、冶金、造船、食品、节日灯、工艺品等行业。丰富的产品种类、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良的售后服务使公司产品深受广大客户的信赖。 临海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8月召集相关部门及海天气体就扶持拟上市企业相关资质、许可证等事项进行协调,并达到一致意见,确定由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作为上市主体,将海天气体相关生产、经营业务划入海畅气体。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仓储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方大道391号,系租赁海天气体场地。企业委托宁波天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新出具总平面布置图。 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畅气体)现为浙江海天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天气体)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6831280375,注册资金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崇文。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A3线东南边(海华路6号)。①生产项目: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A3线东南边(海华路6号),于2021年1月25日换发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ZJ)WH安许证字〔2021〕-J-1899,许可范围年产:年产:氢气2846吨、氧[压缩的]10500吨、氧[液化的]34132吨、氮[压缩的]62189吨、氮[液化的]30250吨、氩[压缩的]730吨、氩[液化的]1480吨,年充装:天然气5498吨(工业用)、二氧化碳[液化的]2500吨,有效期:2021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4日。②经营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方大道391号,于2022年1月24日取得了临海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临应急管[2022]4003,有效期:自2021年12月16日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日,许可范围:带储存经营:工业气体[乙炔、氢气、霞普气(丙烯、丙烷的混合气)、天然气、氦气、氧[压缩的、液化的](含医用氧)、氮[压缩的、液化的](含高纯氮)、氩[压缩的、液化的]、液体二氧化碳、氩-二氧化碳混合气、氧-氮混合气、氮-二氧化碳混合气、氩-氧混合气、氩-氦混合气、氩-氮混合气、氩-氖混合气、氩-二氧化碳-氧混合气、氩-二氧化碳-氮混合气、二氧化碳-氧混合气、二氧化碳-氧-氮混合气、灯泡用氩气、氩-氖-氙混合气、氦-氖混合气、氮-氪混合气、二氧化碳-氮-氦混合气、稀有气体混合物、稀有气体和氧气混合物、稀有气体和氮气混合物、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以上有库);液氨(以上无库)]。 为了公司发展需要,企业拟在临海市古城街道松一村3-2号实施厂区改造工程项目。该厂区原为浙江海天气体有限公司乙炔气厂,已于2013年停产。企业现将该厂区推倒重建,实施本项目。厂区自北向南依次布置厂房一(丙类,消防水池位于地下)、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厂房二(乙类,布置厂区改造工程项目,厂房东侧布置1只100m3液氮储罐、2只100m3液氩储罐、1只100m3液氧储罐、2只100m3液体二氧化碳储罐)、危化品仓储库房(甲类,用于储存压缩空气、氦[压缩的]、一氧化氮、干冰、霞普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丙烯、氢气、乙炔、氮-氢混合气、氩-氢混合气、氩-二氧化碳混合气、氮-氧-氦-一氧化碳混合气、氮-氧-一氧化碳-甲烷混合气、氧[压缩的、液化的,含医用氧]、氮[压缩的、液化的] 、氩[压缩的、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液化的])。本项目实施后原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方大道391号的经营项目取消。 企业于2021年11月24日取得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11-331082-04-01-689690),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55号令公布,[2015]79号令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充装、分装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原浙安监管危化函〔2015〕24号),企业需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带储存经营:工业气体:氮[压缩的、液化的] 、氧[压缩的、液化的,含医用氧]、氩[压缩的、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液化的]、氦[压缩的]、一氧化氮、霞普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丙烯、氢气、乙炔、氮-氢混合气、氩-氢混合气、氩-二氧化碳混合气、氮-氧-氦-一氧化碳混合气、氮-氧-一氧化碳-甲烷混合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设立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制了《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厂区改造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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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
时间 | 2022年2月20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