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天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白鹤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天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白鹤加油站 | |
简介 | 安全验收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评价新建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本次安全评价对象为天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白鹤加油站。 1)对于天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白鹤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零售经营条件,包括相关设备、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以及加油站周边环境、安全条件、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本次评价所涉及的场所为该加油站的整个站区,包括加油区、油罐区、卸油房和站房等相关区域。 3)涉及加油站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界外运输方面的内容,应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4)台风、洪水、风雪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本评价根据标准规范、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现场勘察和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被评价企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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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童泽文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童泽文、关国华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童泽文、关国华、姚宏达、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童泽文、关国华、姚宏达、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时间 | 2021.10.15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