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吉县兴烽燃料经营部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安吉县兴烽燃料经营部 | |
简介 | 安吉县兴烽燃料经营部在安吉县递铺镇南北庄设立两只20m3的埋地储罐,用于储存经营的甲醇、燃料二号油。 该经营部于2011年9月2日取得了湖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别于2014年9月1日和2016年12月22日进行了延期换证,登记编号:A安经(乙)字[2016]163,许可经营方式和范围:带储存经营甲醇、燃料二号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也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提供基础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安吉县兴烽燃料经营部的委托,对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及相关设施和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该经营部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过对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及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险、有害的程度,采用安全检查表、事故案例分析等评价方法对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同时提出了科学、合理和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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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黄剑飞 | |
技术负责人 | 于巨青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
报告审核人 | 戴江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黄剑飞、周德才 |
时间 | ||
主要任务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