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杭州华仙涂料有限公司年产2010吨涂料辅助材料(稀释剂、固化剂)、 200吨氨基树脂漆类、150吨丙烯酸酯类树脂漆类、 40吨聚氨酯树脂漆类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杭州华仙涂料有限公司 | |
简介 | 杭州华仙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位于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塘栖村,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58.8平方米,法人代表:唐国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043043447,注册资本300万元。企业主要从事丙烯酸酯类树脂漆类、氨基树脂漆类、聚氨酯树脂漆类、涂料辅助材料(稀释剂、固化剂)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现有职工2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9人。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丙烯酸树脂、醇酸树脂、氨基树脂、聚氨酯树脂、二甲苯、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酸甲酯、环已酮、甲醇、丁醇、甲缩醛等多种危险化学品,产品丙烯酸酯类树脂漆类、氨基树脂漆类、聚氨酯树脂漆类、涂料辅助材料(稀释剂、固化剂)也属于危险化学品,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企业于2014年12月10日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4]-A-629,有效期:2014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2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也为政府相关部门对杭州华仙涂料有限公司的安全监察提供基础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杭州华仙涂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企业年产2010吨涂料辅助材料(稀释剂、固化剂)、200吨氨基树脂漆类、150吨丙烯酸酯类树脂漆类和40吨聚氨酯树脂漆类项目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项目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的要求,并参考《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的相关要求,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和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对项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客观、科学地预测了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有害的程度,采用危险度评价、事故案例分析和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年产2010吨涂料辅助材料(稀释剂、固化剂)、200吨氨基树脂漆类、150吨丙烯酸酯类树脂漆类、40吨聚氨酯树脂漆类项目及相关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同时按照符合性要求,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完成了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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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许可水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可水、盛玮玮、李功健 | |
报告审核人 | 童泽文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许可水、盛玮玮、李功健、童泽文、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许可水、盛玮玮、童泽文、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许可水、盛玮玮、李功健 |
时间 | 2020.7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