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吉丰源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安吉丰源加油站有限公司 | |
简介 | 安吉丰源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1月19日,法定代表人:高天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28C44N8C,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经营业务。 安吉丰源加油站有限公司位于安吉县孝丰镇大河村1幢,占地面积1663.0m2,加油站罩棚下设有4台自吸式电脑税控加油机,埋地罐区位于加油区东侧独立罐区内,罐区设有5台30m3的埋地油罐,加油站在用油罐总容量为150m3,其中汽油罐容量90m3,柴油罐容量60m3,柴油罐容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120m3,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所规定的等级划分,该加油站设计规模属于二级加油站。 安吉丰源加油站有限公司持有原湖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湖安经字[2017]330523001,许可经营范围:带储存经营汽油、柴油,有效期为2016年08月05日至2019年08月04日。持有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330055号,批准从事仅限于汽油、柴油零售业务。有效期为2017年6月26日至2022年6月25日。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加油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提供基础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第79号修订)的规定,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安吉丰源加油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以及企业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过对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以及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分析,辨识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和《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安吉丰源加油站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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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杨云龙 | |
技术负责人 | 于巨青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杨云龙、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黄剑飞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杨云龙、刘仕品、黄剑飞、于巨青、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杨云龙、刘仕品、黄剑飞、于巨青、王琴 |
时间 | 2019年4月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5月 |